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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了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使研究生能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学位论文写作,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西财大研学发﹝2020﹞15号),现对202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的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线上答辩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二、检查的内容

1.论文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计划进度完成;

2.目前已完成的论文情况;

3.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4.下一步工作计划是否合理;

5.学位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6.学术活动、科研及社会实践完成情况。

三、检查的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四、检查的程序

1.拟在202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中期检查表》,在表中如实说明学位论文写作情况,并结合开题报告计划情况对目前的学位论文工作做出汇报。

2.研究生指导教师须结合所指导研究生的实际状况,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做出明确的导师评语(继续论文工作、加快论文进度、修订开题报告、延期答辩)。

3.各学院成立若干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3-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各检查小组听取学生论文进展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导师评语进行评议,经小组讨论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做出评议意见:对阶段内容全部完成者,建议继续论文工作;对阶段内容完成80%以上者,建议加快论文进度;对在论文写作中遇到较大困难、不能按期完成论文工作者,要求其在导师指导下及早调整方案,建议延期答辩。

4.各相关学院结合检查小组意见,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对研究生是否继续学位论文工作给出结论。

5.出现以下情况者,延期半年申请学位:

(1)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者;

(2)中期检查时建议延期答辩者。

6.为了保证论文质量,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淘汰率。

五、对于确认延期半年申请学位者,要求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检查组意见认真进行论文完善及修改,并按程序办理延期答辩手续。

六、各相关学院应督促导师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后期指导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请各相关学院及时安排此项工作,并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备案。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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